本报讯据新华社报道,被称为“河南金融第一案”的原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分行解放路支行黄委会分理处主任马江平和郑州城市合作银行郑汴路支行行长董亚光联手鲸吞公款近2亿元一案,26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马江平犯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董亚光犯职务侵占、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力5年。两人分别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二犯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值班总编推荐] 政策宣传岂能一味“简而言之”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抵达巴西利亚开始对巴西进 ...
[值班总编推荐] 动荡变革的世界期待二十国集团更 ...
艺术箴言|走出误区,传统文化方能行稳致远
【详细】
阿拉善岩画:写在岩壁上的叙事长诗
智能向善 拥抱美好未来
人工智能赋能中国式现代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